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得为委托人谋求非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
1.了解案件情况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2.核实证据权
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3.不被监听权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调查取证权、申请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不能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如下: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