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挪用公款罪量刑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是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追诉时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五)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