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执行标准有:
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5.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7.互换配合标准;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2.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3.查控财产。
4.划扣银行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5.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找法网提醒,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一般在十天内会收到通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执行通知中除了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应通知其承担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