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还了钱,对方是否要到法院去写个收条
更新时间:2023-08-28 16: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强制执行还了钱,对方不需要到法院写收条。强制执行的流程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被执行人对执行裁定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一、
强制执行还了钱,对方是否要到法院去写个收条
强制执行还了钱,对方不需要到法院去写个收条。执行的流程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步为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立案,第三步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四步为执行员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第五步为执行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
强制执行期限的有效期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强制执行期限的有效期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久立案的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久立案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在六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申请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还是全国各地做生意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生效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清单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是否有权回家要钱
民事判决后钱是打给法院,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