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流程是:
1.当事人准备相关身份财产资料;
2.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操持贷款申请向银行交验相关资料和客户交纳各项费用后,客户需要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3.货款审查;
4.办理其它法律手续。
5.等待银行放款。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