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诉讼中需要医疗机构承担举证的责任。而举证的证据包括病历,用药记录、手术记录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医疗纠纷侵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侵权在下列事由为免责事由: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