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由谁管辖
更新时间:2023-06-0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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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是由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进行管辖。仲裁裁决的种类有先行裁决、最终裁决、缺席裁决等。
一、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由谁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仲裁裁决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
仲裁裁决的种类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三、
仲裁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找法网提醒您,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对仲裁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仲裁协议解决纠纷,如果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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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或仲裁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后,可裁定不予执行。若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同样会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裁决下来后,怎么强制执行。
对劳动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1. 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 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
3. 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管辖
执行仲裁裁决一般必须向中院申请。如果仲裁裁决生效,且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br/>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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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br/>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br/>
第二百三十九条<br/>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