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口本如下改名字的:
户口本上的名字更改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据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手续跟换证的手续相同;身份证修改成功以后,要到相关部分,比如,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到发证部门去改名字;记得跟单位的人事说改名字的事情,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而且开始启用新名字。
改名字需要带的材料有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找法网提醒您,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