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担保范围是怎样
更新时间:2023-08-02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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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担保债权确定期间届满的范围是主债权、利息以及违约金等。需要注意的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为债权到期、抵押权人的财产被查封等情形。
一、
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担保范围是怎样
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担保范围是:
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在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
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的;
2.当事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的;
3.以及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三、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有效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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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最高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虽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无法明确。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担保范围是确定的。
如何规定最高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虽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无法明确。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担保范围是确定的。
如何规定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的规定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则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