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2.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具体的原因如下:
1.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对于不给买社保的行为:
(1)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规定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允许通过个人约定改变的,否则该约定视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