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推翻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7-24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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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认定推翻的处理办法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若是确认不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与单位协商相应的赔偿款,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诉求。工伤认定申请后的六十天出具结果。
一、
工伤认定推翻怎么办
工伤认定推翻的处理办法是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是否能够推翻工伤认定,主要决定者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其认定依据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规定。找法网提醒您,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工伤认定申请多久出结果
工伤认定申请60天出结果。认定结果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
工伤认定后都有哪些赔偿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有: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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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推翻工伤认定怎么办
职工个人想要推翻工伤认定的,那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问题的,也就是职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符合工伤的条件的。如果提交不了,那自然无法推翻工伤认定。<br/>
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r/>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br/>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br/>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br/>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br/>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推翻应该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是能够推翻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