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的姓氏可以更改。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孩子改姓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更改姓名申请书。
2.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3.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