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一般选择什么方式
更新时间:2023-07-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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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的选择方式一般情况下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依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留置担保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担保的财产范围包括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一、
担保一般选择什么方式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首先,抵押、质押和留置是物的担保,定金和保证是人的担保。其次,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这四种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做出约定的,属于协议的担保方式。但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并不需要当事人之间事先有约定。
二、
担保财产的范围
担保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和非特定财产。动产担保物权,指以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如权利质权和权利抵押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指以内容经常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设立担保物权,如企业担保(浮动担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
担保人的注意事项
1.担保时尽量提供一般担保。
2.担保时最好约定清楚担保分割。
3.担保后可以向债务人索偿。
找法网提醒您,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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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方式有哪几种
担保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也可以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当事人可以在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也可以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当事人可以在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担保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也可以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当事人可以在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也可以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当事人可以在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