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划分标准
更新时间:2023-09-0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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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协议财产划分标准是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综合考虑因素包括抚养孩子方、对家庭付出方面、无过错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是申请撤销的人是起诉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是本人自愿的。
一、
离婚协议财产划分标准
离婚协议财产划分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
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二、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销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请撤销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销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起诉需要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
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效吗
找法网提醒,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效。离婚财产经公证机关合法的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公证本来就是对法律事实或者法律文书等有效性进行认定的活动。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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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分
协议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自行分割。若双方不能就涉及婚姻的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一般不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计划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事项:
1、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且必须是双方亲自签署的;
2、关于财产分割内容以及方式,必须写得清楚明确;
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