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遗产姑姑有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23-07-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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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亲的遗产姑姑有继承权,姑姑为父亲的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姑姑不继承。遗产办理继承时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
父亲的遗产姑姑有继承权吗
父亲的遗产姑姑有继承权。姑姑是父亲的姐妹,而对此姑姑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是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遗产办理继承时必须先办理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遗产办理继承时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三、
遗产继承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权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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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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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br/>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br/>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r/>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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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br/>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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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br/>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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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的遗产,公婆可能会有继承权。如媳妇去世时留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自己的遗产由公婆继承,那么公婆就有权继承媳妇的遗产。如果媳妇去世时未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公婆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无权继承媳妇的遗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br/>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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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br/>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br/>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r/>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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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br/>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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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