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性质有自诉(或称私诉)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是公诉的对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找法网提醒,自诉案件的程序是: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
3.法院开庭审理。
4.法院根据事实作出判决或裁定。
5.自诉人与被告人在宣告判决前和解的,可撤回自诉。
自诉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自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