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盖章不签名合法。
合同上只有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签字或者盖章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对方表示接受的,合同也有效。
找法网提醒您,一份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是:
1.双方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
2.标的物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质量标准承诺;
5.标的物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7.违约责任等。
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