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构成条件是如下的: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找法网提醒您,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