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都是: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冒充的对象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不包括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主体,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