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如下:
1.行政听证程序制度的设立,使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免受侵犯。同时,也保障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将行政主体纳入相对人监督的范围内,以防止行政专权和武断。
2.通过提前支付较少的交易成本,置换更大的因违法行政而耗费的交易成本,同时,有效的推动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行政预期的增值。
3.通过提前支付较少的交易成本,置换更大的因违法行政而耗费的交易成本,同时,有效的推动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行政预期的增值。
4.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中,依法行政是核心。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听证的标准如下: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1.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2.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回避;
(3)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4)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5)审核听证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