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能够要求国家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3-05-10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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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一般不能够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侵权主体、实施侵犯公民权利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结果与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一、
在取保候审能够要求国家赔偿吗
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因此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在取保候审期间人身自由虽受到部分限制,但实际上没有被羁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宣告无罪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主要是计算被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刑事拘留期间。
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1.存在侵权主体,也就是国家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实施了侵犯了公民权利行为;
3.造成了损害后果;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
国家赔偿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家赔偿基本原则有:
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
2.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3.抚慰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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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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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一般要缴纳一千元以上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br/>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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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刑拘37天被取保候审一年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被羁押后取保候审的时间不算刑期,刑期都是从刑罚判决之日起算。取保候审是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四条<br/>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br/>
第四十一条<br/>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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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br/>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br/>
第七十三条<br/>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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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br/>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取保候审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当事人取保候审,未在拘留所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br/>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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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