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3-07-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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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在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自愿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放弃继承权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
一、
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
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二、
怎么做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做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方式: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社情。然后,公证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最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找法网提醒,各地的公证收费的标准都不相同,一般公证费为200元,另加副本费、复印费。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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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怎样的条件可以放弃继承权
满足以下条件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提出;
2、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
3、如果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是:放弃的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br/>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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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br/>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br/>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br/>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放弃继承权有效的条件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有:继承人有合法的继承权;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