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05-17 08: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处理办法是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经济纠纷案件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争议金额的多少决定的,比如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的仲裁费。
一、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处理办法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
经济纠纷仲裁开庭后多久出裁决书
找法网提醒,仲裁开庭后,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出裁决书,该期限从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再出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何去上诉
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要求劳动仲裁委出具仲裁送达证明,并在15天内准备材料至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包括:
1. 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 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 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结果之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