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辞退吗
更新时间:2023-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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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享受工伤待遇不可以辞退,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根据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伤假工资待遇的计算是病假工资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进行计算。
一、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辞退吗
享受工伤待遇不可以辞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坚决不能辞退。工伤职工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辞退。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工伤员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
工伤假工资待遇的计算是如果员工是休病假的,则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具体标准由公司依法确定;如果员工是停工留薪的,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按照原工资水平来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谁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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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受伤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的工伤好了,如果符合无过错性或者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但如果还没好,且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不得辞退;违法辞退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工伤认定了,可以辞退吗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严重的过错的,单位不可以予以辞退。对于该工伤职工,单位只能依法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主动与其解约,但在职工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下,单位就不能辞退,否则属于违法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br/>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r/>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r/>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r/>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r/>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br/>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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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br/>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社保享受待遇,上几年保险可以享受待遇
您好!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