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由谁支付
更新时间:2023-06-0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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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期间工资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支付,且工资待遇不变。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时,劳动者可以才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劳动者患职业病的等。
一、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支付
工伤期间工资由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
在工伤期间不给工资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要求其支付工资。劳动者在治疗工伤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应当按照该标准每月足额向其支付工资。

三、
如何认定为工伤
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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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
工伤职工的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依法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谁来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还是工伤保险?
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