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0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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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和行政拘留等。实施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一、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及行政拘留等。找法网提醒您,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

实施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税务机关

三、

行政处罚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有效

  行政处罚一般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有效。当事人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将其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措施。行政机关还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若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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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中有哪些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和税务代理人。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罚款。 (2)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具体含义如下: ①从地域管辖来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②从级别管辖来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法律特别授权的税务所除外。 ③从管辖主体的要求来看,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税务行政处罚有哪些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主动责令税务机关改正;或者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依法审查后予以全部或者部分撤销。<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br/>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br/>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br/>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br/>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br/>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br/>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br/>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br/>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br/>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br/>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br/> (四)超越职权的;<br/> (五)滥用职权的;<br/> (六)明显不当的。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的
对于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上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务征收的管理,并且依其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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