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要准备几份
更新时间:2023-06-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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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工伤认定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要准备三份,一份交给工伤职工本人,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部门存档。
一、
申请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要准备几份
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一般要三份,具体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找法网提示您,工伤认定书一般有正本三份,一份交给工伤职工本人,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部门存档。
二、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
职工工伤认定找哪个部门申请
职工工伤认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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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在哪里进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 如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南京市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
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申请表等材料。
2. 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依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及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意事项:
- 职工发生工伤后,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哪里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
4. 如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