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期限届满。当事人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简单有效的写法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