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后上诉期限定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民事上诉费用具体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找法网提醒,上诉的案子可以撤诉。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上诉人一旦决定撤诉,即丧失上诉权,不能再次提起上诉,同时需要负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