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2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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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适用范围、法定条件、判决制度以及执行期限的不同。犯人监外执行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等。
一、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
1.适用的范围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法定条件不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判决制度不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执行期限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二、
犯人监外执行条件都有什么
犯人监外执行条件都有:
1.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社会不再产生危险性的;
5.不得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三、
监外执行程序怎么办理
监外执行程序的办理如下:
1.申请。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评估。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3.检查鉴定。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4.保证人。
5.公示。找法网提醒,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
6.审议。
7.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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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管制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在操作方式和法律标准上有所区别。缓刑在判决后会设定一段时间的考验期,要求犯罪嫌疑人遵守一定条件,若表现良好则可能免于执行刑罚;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两者的区别在于缓刑更加注重评估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而监外执行则更多地考虑执行条件和罪犯的身体状况。同时,两者在法律标准上也有所不同。
缓刑跟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1. 缓刑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由公安机关考察,基层组织配合,犯人接受考验。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 缓刑的适用范围比监外执行小。
3. 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为条件,而缓刑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4. 缓刑有考验期,而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其中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宣告缓刑需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及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可能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被判处附加刑,仍需执行附加刑。
你好,我想问一下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同:
1. 适用范围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 适用条件不同。
3. 收监的条件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旦消失,即需收监;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定,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无期徒刑罪犯,若符合上述第二项情形,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于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如果罪犯确实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