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与违约有哪些区别

更新时间:2023-06-19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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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缔约过失与违约的区别有:所保护的利益不同以及产生的依据不同等。民法典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常见情形有:恶意磋商;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

缔约过失与违约有哪些区别

  缔约过失与违约的区别为:

  1.产生的依据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下产生的责任。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债务人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因违反约定义务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保护的利益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为了保护缔约双方从接触、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时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信赖利益。而违约责任则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生效,实际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

  3.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而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开始履行义务,如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此时才产生违约责任。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而导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费用的支出,也包括在缔约时可以预见的范围之内,信赖人的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的某种应得到的机会。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履行利益的损失,即合同成立且生效后,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5.责任形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能是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则很多,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形式。

二、

民法典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缔结合同的一方存在过失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缔约过失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与违约

三、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提醒,两者责任形式不同,不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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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未成立阶段,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其次,责任的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双方约定。此外,两者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适用过错原则,违约则适用无过错原则。在赔偿范围上,两者也有所不同。
会怎样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分在于发生的时间和赔偿范围及限度。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涉及因违背诚信原则导致的损失赔偿;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涉及因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赔偿范围上,缔约过失责任无特别限制,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预见的违约损失。
该如何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三大不同点如下: 1. 发生时间: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2. 责任性质:缔约过失责任涉及违背诚信原则导致的损失赔偿,而违约责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3. 赔偿范围及限度: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没有特别的限制,而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预见的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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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解决你想问的问题你好,这边想要解决纠纷问题吗,有没有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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