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担保债权是指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1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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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财产担保债权指的是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全部财产作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要经过债务人履行行为。破产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为债权单独划分清偿顺序。
一、
无财产担保债权是指什么
无财产担保债权是指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找法网提醒,事后又为该债务提供了担保,这样就损害了破产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二、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体现在哪里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对直接因担保财产产生的破产费用的清偿。
2.管理人执行职务而产生的费用也应先于物权担保债权受偿。破产管理人有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职责,履行这些职责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产生,当然也包括担保权人,并且对破产程序的进行顺利与否产生重要影响。
3.对于诉讼费应当由担保物的变价款中优先清偿。
4.担保物的债权应当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破产法若规定共益债务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受偿,无疑否定了担保物权的立法宗旨。并且,共益债务相比破产费用而言并不会直接阻碍破产程序的进行。

三、
无财产担保债权能申请破产吗
视情况而定。
1.对企业享有合法、到期的债权,在债务人企业到期不能清偿时,可以向债务人企业所在地法院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需要提交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到期债务关系的证据。
3.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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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担保债权呢
根据法律规定无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提供担保的债权,即普通债权;而无担保债权人则是指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无担保债权什么意思
无担保债权人有下列具体规定:无担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向债务人追债。<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br/>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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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条<br/>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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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br/>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br/>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br/>
第一百二十条<br/>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