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是: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分居满两年不会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双方都不会自动离婚,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后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两年只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佐证,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但不会造成自动离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