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
1.对于物质损害赔偿的,以夫妻共同财产中无过错方应占有的份额为准,或者以无过错方的个人财产为准;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以伤害结果与程度为准。
离婚损害赔偿如下才可以提起: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诉讼时以及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找法网提醒,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