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办理抵押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
2.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3.材料齐全、有效。
4.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
5.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
(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
(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3)对需移交档案的船舶,船舶登记档案符合相关要求。
6.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遗失,持证人申请补发时,由船舶登记机关在发行覆盖范围与该船航行范围相适应的官方报纸上连续3天刊登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声明原发证书作废,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予以补发,补发日期为实际签发日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1.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抵押登记的书面报告;
2.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建造中的渔业船舶的建造合同复印件;
4.抵押书面合同复印件;
5.渔业船舶渔船船东互保的证明和文件或有关保险公司的保单复印件。
船舶抵押权登记程序
船舶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找法网提醒您,以船舶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