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植物防疫罪解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查则是故意的,但行为人对其逃避或拒绝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检查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这一结果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对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结果是明知的,则不再以本罪论处。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妨害动物检疫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找法网提醒您,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