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及区别
更新时间:2023-04-0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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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分别为医疗事故罪是医务人员不负责导致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罪是没有获取医疗资质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区别在于医疗管理方面规定和诊疗规章制度。
一、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及区别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及区别如下:
1.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
(1)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非法行医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医疗事故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二、
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
医疗事故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找法网提醒,医疗事故罪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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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定义与区别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区别如下:<br />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br />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只能是过失。
<br />
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br />
法律依据:<br />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br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r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br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区别如下:<br />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br />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只能是过失。
<br />
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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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br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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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br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