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外地办的可以在本地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自愿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
1.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进行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后不能马上进行离婚,而应当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便可以办理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