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来认定
更新时间:2023-02-2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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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由安全监察部门来认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首先是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着需要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然后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来认定
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谁来认定,安全责任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二、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是什么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如下: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三、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是什么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找法网提醒,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处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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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
<p>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认定:</p><p>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具体规定包括:</p><p>(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p><p>(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p><p>(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报告事故情况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在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p>
建筑工地出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