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主要流程是这样的:
1.提出申请
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
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
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
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土地流转方式有: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合同签订年限超过20年的部分属于无效合同,依旧会按照20年行使合同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要看流转的土地类型,是耕地、草地还是林地,其次要看承包人(即出让人)的承包期间。土地流转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承包人剩余的承包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