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03-0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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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以及尾工工程。
一、
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8.尾工工程审计。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二、
工程审计流程
工程审计流程: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并进行登记,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并签发;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进行跟踪检查,核对工程项目;登记工程核定单,留档留存;复核工程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报告;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案。

三、
审计报告的作用
审计报告的作用有:
1.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
2.保护作用
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3.证明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总结,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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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内容:<br/>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br/>
2、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审查附属工程,防止各种计算误差;<br/>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br/>
法律依据:<br/>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br/>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br/>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br/>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br/>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br/>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br/>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br/>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br/>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br/>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br/>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br/>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结算审计内容包括什么
进行工程结算需要审计的内容有: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2、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审查附属工程,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结算审计内容包含哪些
进行工程结算需要审计的内容有: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2、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审查附属工程,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