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常用的调解技巧有:
1.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
2.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4.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5.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调解办是属于基层法院管理的群众组织,全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主管部门是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申请受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找法网提醒,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