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疗事故好的处理如下:
1.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投诉处理程序如下:
1.投诉后1周内医院根据投诉内容,作相应调查,并由当事人所在科室讨论,作出结论;院医务科审核后回复投诉者,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2.如经多次协商解决无效时,两个月内医院召开医疗纠纷评析小组会议,将讨论结果通报投诉者,并根据结论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3.病员及家属对医疗事件的上述处理有异议时,可提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论处理解决。
4.双方对死因有争议时,必须进行尸检。尸检的时间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给一个平息不满情绪的缓冲,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