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厂无缘无故开除需要什么赔偿,分为三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补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产生争议,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被公司开除,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