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遗失不可以在外地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找法网提醒您,具体的规定是需要到原来的地方进行相关的补办程序,规定是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因此建议您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帮忙办理。
离婚要30天之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一来,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婚的结婚登记不一定需要离婚证。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