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可以卖房子,不影响失信人出售房屋,但失信人购买房屋受到限制。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 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征信失信人员对子女一般不会有影响。由于被执行人通常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子女对其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但如果子女继承其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对债务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失信人员不可以坐飞机。因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的执行措施,会被限制高消费活动,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列入名单的人应该积极寻求履行判决这样有可能被在失信名单中删除,也可以考虑提供担保或是相应途径来从名单中删除。找法网提醒您,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义务,那只能寻求乘坐其他普通交通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