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一般立即生效,但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二手房产买卖流程如下: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调取相应的档案,来进行查看是否有问题。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签订合同。
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
6.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7.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向房产产权登记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
9.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