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可以过户房产吗
更新时间:2023-02-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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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执行人可以过户房产,前提是该房产没有被查封。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是从裁定送达时开始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一、
被执行人可以过户房产吗
被执行人可以过户房产,被执行人房产未被查封前能过户,查封后不能过户。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可以买卖法院查封的房屋,但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解除强制措施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
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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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执行人房产的过户问题
如果在被执行人房产过户过程中遇到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当事人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提起相关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失信被执行人房子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对被执行人房产是否能过户没有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房屋产权转移作出判决书后,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或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同时,该细则还规定了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几种情形,包括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登记等。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如果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