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在外地能补,具体流程如下:
1.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其他需要补办的情况,应该尽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
2.申请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表;
3.缴纳相关费用,补办身份证需要缴纳相关的工本费;
4.领取领证回执;
5.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并审核签发;
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
7.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8.领回新的身份证即可。
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或现有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重新申领,重新采集人像和双手拇指指纹。找法网提醒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在外地是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