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变更姓名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1-1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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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房合同变更姓名的办理需要先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然后向房管局申请撤销原合同的备案登记,撤销后再向房管局申请对新合同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即更名成功。
一、
购房合同变更姓名怎么办理
购房合同变更姓名的办理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
二、
购房合同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购房合同签字不按手印也可以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流程
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流程大致如下:
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找法网提醒,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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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转让后怎么更名
购房合同签订后能更名。购房者需要提前向售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并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共识,售房者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后可以与受让人重新签订销售合同进行更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br/>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br/>
第五百四十四条<br/>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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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五条<br/>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br/>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br/>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br/>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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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购房意向书更名要怎么办
购房合同的更名手续:预售登记前,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到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的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用来更名;如果已经竣工的,则需要以赠与等方式来更名;如果已经办理预售登记了,则需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房屋转让协议,再申请更名。<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br/>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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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br/>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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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br/>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br/>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
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有:<br />
(一)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br />
(二)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br />
(三)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br />
(四)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br />
(五)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br />
法律依据:<br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br />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br />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br />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br />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br />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br />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br />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br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